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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其他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负责人
暂无妇联
妇联负责人
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妇联工作的指导方针、目标和任务;2.履行党和政府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职责,参与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重大问题决策,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3.代表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代表妇女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4.组织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状况及其重大问题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5.承办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共青
共青团负责人
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方针、任务和目标;2.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3.加强共青团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共青团的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重大问题,领导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4.调查青年思想、工作、发展状况,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工会
工会负责人
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任务和目标;2.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的同时,履行“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3.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4.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组织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工会报告;6.负责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审查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