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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员L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 > 4-09-06 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野生动物保护员L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09-06-0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进行自然保护区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野外巡护、监测、数据收集管理,制止并报告发生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及进入保护区对区内资源破坏的行为,协助打击犯罪;2.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为野生动物及幼雏配置饲料、喂食、看护、配种并进行疫病防治;3.采收、分割、加工可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出品,并制成产品;4.合理并合法猎捕野生动物;5.在狩猎区域对合法狩猎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按要求对猎获物进行处理;6.引导访客观赏野生动物。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