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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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
职业编码
3-01-03-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1.接受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受理纠纷案件,审阅纠纷案卷,制定审理方案;2.组织调查取证,查阅土地承包档案资料与管理台账,勘测地界,询问证人,核查证据;3.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当事人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4.组织开庭审理,依法审查证据和组织当事人辩论,接受当事人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并移交基层法院,进行仲裁庭合议,对纠纷案件作出裁决;5.先行裁定当事人申请的权力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6.制作并下达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