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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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急诊科医师
职业编码
2-05-01-1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1.现场询问和检查患者,书写病历,记录病案;2.现场紧急救治危重患者;3.医嘱或实施化验、影像学、介入方法、穿刺技术及其他诊断检查;4.分析化验和检查报告,作出病情初步诊断;5.采取药物或手术等急救措施;6.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采取措施稳定、支持基本生命体征;7.视病情建议患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留观、转院或出院;8.转运伤病员。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