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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员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30 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6-30-03 民用航空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员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30-03-0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使用地面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自动转报系统以及各类航管综合信息系统,提供民航航空电信网内的数字和语音业务信息处理、交换和传输服务;2.提供地面与航空器之间的无线电语音或数据通信手段;3.使用一次雷达、二次雷达、自动相关监视系统(ADS-B)、场面监视雷达、多点相关定位系统等,提供监视航空器及场面车辆的手段;4.使用陆基无线电导航信标、卫星导航地面设备等,为航空器提供航行引导和完好性监测告警服务;5.使用集群通信系统,对民航机场运行和管理区域提供专用的移动或固定无线通信服务;6.使用空中交通管制信息处理系统,为空中交通管理提供航班监视、运行信息及相关告警服务;7.进行通信导航监视等信息系统的软件研究、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8.维护和维修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或系统。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