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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操作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28 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 > 6-28-0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锅炉操作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28-01-1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启停、调试工业锅炉、生活锅炉设备;2.监视、操作、控制锅炉设备运行;3.使用设备或工具,向锅炉输入水、有机热载体等介质和煤、油、气等能源以及空气;4.使用设备或工具,向热用户输出蒸汽、载热体(热水、有机热载体),排放燃料燃烧后的气体和锅内污水,清除炉灰渣;5.巡视检查锅炉设备、处理设备异常及故障;6.监测、分析锅炉水(介)质,操作锅炉水(介)质处理设备或者采取加药等措施处理锅炉用水(介)质;7.维修保养锅炉及其附属设备;8.填写锅炉设备的调试、运行、水(介)质处理、维修保养等技术记录。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