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工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农药生产工
职业编码
6-11-04-00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以化学品或动植物品 、微生物及培养基等为原材料操作化学 反应器或发酵装置 、化工单元 、农药加工等设备生产农药原药 ( 母药) 和制剂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常温局部高温 、高处作业作场所存在一定的 化学品 、粉尘和噪声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 、理解 、判断 、计算和表达能力 空间感强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觉 、 嗅觉较灵敏 视力 、色觉 良好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化学农药生产工
- 微生物农药生产工
- 生物农药生产工
- 农药制剂操作工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生产准备 | 1.1工艺文件准备 |
1 . 1 . 1 能识读工艺流程方
框图
1 . 1 . 2 能识读工艺和操作
规程
1 . 1 . 3 能 识 读 仪 器 、仪
表 、计量器具等说明书
1 . 1 . 4 能识读安全规程
1 . 1 . 5 能识读自动控制系
统操作规程
1 . 1 . 6 能识读化学反应器
等设备说明书 |
1 . 1 . 1 工 艺 流 程 方 框 图
识读知识
1 . 1 . 2 工 艺 、安 全 、操
作规程知识
1 . 1 . 3 设 备 结 构 和 使 用
知识
1 . 1 . 4 工器具使用方法
1 . 1 . 5 计量仪表知识
1 . 1 . 6 安全防护知识
1 . 1 . 7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操
作知识 |
1.2原材料和设备、动力准备 |
1 . 2. 1 能检查物料 、工器
具到位情况
1 . 2. 2 能检查设备的润滑
情况
1 . 2. 3 能 检 查 阀 门 状 态、
连接点是否泄漏
1 . 2. 4 能辨识物料的性质
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 . 2. 5 能检查公用工程到
位情况
1 . 2. 6 能 检 查 确 认 仪 表、
电器正常 |
1 . 2. 1 工器具使用知识
1 . 2. 2 原 料 、 中 间 体 等
物料的理化性质
1 . 2. 3 公 用 工 程 的 种 类
及特点
1 . 2. 4 仪 表 、 电 器 检 查
方法 | |
1.3防护用品准备 |
1 . 3 . 1★ 能识读安全防护
器具说明书
1 . 3 . 2★ 能佩戴和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
1 . 3 . 3★能使用急救药品
1 . 3 . 4 ★ 能识别劳动防护
用品的有效性 |
1 . 3 . 1 化 学 物 品 劳 动 保
护知识
1 . 3 . 2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使用 、清洗 、存放和保养
知识
1 . 3 . 3 急 救 药 品 的 使 用
知识
1 . 3 . 4 机 械 伤 害 的 防 护
知识
1 . 3 . 5 防 护 药 品 的 有 效
期限知识 | |
| 产品制备 | 2.1开、停车操作 |
2. 1 . 1 能按工艺规程进行
投料
2. 1 . 2 能按工艺规程清洗
设备 |
2. 1 . 1 操作规程知识
2. 1 . 2 物 料 组 成 及 换 算
知识
2. 1 . 3 物 料 投 料 方 法 及
投料量的计算
2. 1 . 4 设备清洗知识 |
2.2生产过程控制 |
2. 2. 1★ 能根据指令调节
阀门开度
2. 2. 2 能识别生产过程中
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2. 2. 3 能按环保要求处理
废弃物
2. 2. 4 能识记设备和仪表
控制点的位置
2. 2. 5 能开关阀门
2. 2. 6 能开 、停及切换机
泵
2. 2. 7 能完成设备 、机泵
的巡检工作
2. 2. 8 能按操作规程进行
中间体或菌悬液取样并送检
2. 2. 9 能完成产品的干燥、
粉碎 、研磨等操作 |
2. 2. 1 农 药 生 产 装 置 正
常运行知识
2. 2. 2 分 析 项 目 、取 样
及送检知识
2. 2. 3 危 险 源 和 环 境 因
素的辨识知识
2. 2. 4 废弃物处理知识
2. 2. 5 设 备 、机 泵 等 巡
检内容
2. 2. 6 设 备 和 阀 门 的 结
构 、型号 、材 质 、性 能 及
操作知识
2. 2. 7 机泵的适用范围
2. 2. 8 仪表的分类
2. 2. 9 机 泵 铭 牌 标 识 知
识
2. 2. 10 有机合成单元反
应的类型
2. 2. 11 干燥 、粉碎 、研
磨等操作知识 | |
2.3后处理及包装 |
2. 3 . 1 能按指令完成分离
操作
2. 3 . 2 能对产品计量包装 ꎬ
并加标识
2. 3 . 3 能分清产品的类别 ꎬ
并对产品分类放置 |
2. 3 . 1 化 学 农 药 分 离 提
纯操作规程
2. 3 . 2 产品包装 、计量、
粘贴标识的知识
2. 3 . 3 产品类别知识 | |
| 故障判断与处理 | 3.1故障判断 |
3 . 1 . 1 ★ 能发现温度 、压
力 、液 位 、 流 量 、 空 气 流
速 、pH 值等工艺参数异常
3 . 1 . 2 能发现跑、冒、滴、
漏 、响等异常
3 . 1 . 3 能发现转动设备温
度 、密封 、振动等异常
3 . 1 . 4 能发现仪表 、电器
运行异常
3 . 1 . 5 能发现生产安全隐
患 |
3 . 1 . 1 设备 正 常 运 行 知
识
3 . 1 . 2 仪 表 、 电 器 正 常
运行知识
3 . 1 . 3 设备分类及性能 |
3.2故障处理 |
3 . 2. 1 ★ 能按指令处理工
艺和设备异常情况
3 . 2. 2 能按指令切断事故
物料
3 . 2. 3 能使用灭火器 、消
防沙等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
灾
3 . 2. 4 能识读安全警示标
志
3 . 2. 5 能 处 理 化 学 灼 伤、
物理伤害 |
3 . 2. 1 农 药 生 产 工 艺 参
数调节方法
3 . 2. 2 灭 火 器 、消 防 沙
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适用范围
3 . 2. 3 安全防护知识 | |
| 设备维护与保养 | 4.1设备维护 |
4. 1 . 1 能完成机泵盘车等
工作
4. 1 . 2 能完成设备检修时
的监火 、监护工作
4. 1 . 3 能更换阀门、软管、
密封件等 |
4. 1 . 1 设 备 检 修 安 全 知
识
4. 1 . 2 维 修 工 具 型 号、
规格
4. 1 . 3 设备维护知识
4. 1 . 4 动火作业知识 |
4.2设备保养 |
4. 2. 1 能对设备 、仪表和
电器进行日常保养
4. 2. 2 能完成机泵等设备
添加润滑油 ( 脂) 工作
4. 2. 3 能完成备用机泵防
冻检查 |
4. 2. 1 设 备 、仪 表 、 电
器的保养知识
4. 2. 2 设 备 保 养 和 清 洁
时的安全知识
4. 2. 3 润 滑 油 ( 脂) 的
作用
4. 2. 4 备 用 机 泵 防 冻 检
查的内容 | |
| 生产和质量管理 | -- | -- | -- |
| 培训与指导 | -- | -- | -- |
- 化学农药生产工
- 微生物农药生产工
- 生物农药生产工
- 农药制剂操作工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30 | 25 | 17 | 15 | 1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生产准备 | 15 | 14 | 12 | 10 | 10 |
| 产品制备 | 30 | 32 | 33 | 26 | 25 | |
| 故障判断与处理 | 11 | 14 | 20 | 27 | 31 | |
| 设备维护与保养 | 9 | 10 | 13 | 7 | 6 | |
| 生产和质量管理 | 0 | 0 | 0 | 6 | 7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0 | 4 | 6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生产准备 | 30 | 20 | 17 | 15 | 10 |
| 产品制备 | 40 | 43 | 44 | 37 | 35 | |
| 故障判断与处理 | 20 | 24 | 25 | 30 | 32 | |
| 设备维护与保养 | 10 | 13 | 14 | 9 | 8 | |
| 生产和质量管理 | 0 | 0 | 0 | 4 | 8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0 | 5 | 7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