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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油生产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10 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 > 6-10-03 煤化工生产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煤制油生产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10-03-02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操作催化剂还原反应器、汽包取热系统、循环气压缩机、蒸汽加热器、换热器、分离罐等设备,还原并在线提供合成反应催化剂;2.操作磨机、反应器、压滤机等设备,以煤粉为载体,加入活性物质、添加剂等,生产煤直接液化催化剂;3.操作合成反应器、汽包取热系统、压缩机、蒸汽加热器等设备,生成轻质油、重质油、重质蜡等中间目的产物;4.操作过滤机,过滤合成重质蜡,生产产品蜡;5.操作加热炉、反应器、常压塔和减压塔等设备,将煤粉加工成液化油和煤直接液化沥青;6.操作加热炉、反应器、常压塔等设备,精制和分离液化油,生产供氢溶剂油、干气、粗石脑油和粗柴油等中间产品;7.操作精馏塔、萃取塔等设备,分离提纯轻质醇和重质醇等组分;8.操作吸收塔等设备,分离脱除部分合成循环气中的二氧化碳;9.检查维护生产设备,发现并处理生产中的异常现象和故障;10.记录并保存生产数据。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