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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10 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 > 6-10-02 炼焦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炼焦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10-02-02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操作装煤车或捣固机,将煤或煤饼装入焦炉,清扫余煤;2.使用仪器和加热设备,检查焦炉炉体及测定、调整焦炉温度;3.操作推焦车、拦焦车开闭炉门,将焦炭推出焦炉,导入熄焦车或焦罐车;4.使用工具,进行炉门、炉门框消烟灭火;5.操作熄焦车或焦罐车接入红焦,用水熄灭焦炭或送入干熄焦装置;6.操作干法熄焦设备,利用惰性气体冷却高温焦炭,回收热能;7.使用工具,清扫上升管、桥管等装置,监控荒煤气导出系统温度、压力等;8.使用专用设备与工具,修理焦炉炉门,检查炉门使用情况;9.操作放焦、筛分等设备,处理和输送焦炭;10.操作焦炉煤气冷凝、冷却及产品回收设备,脱除焦炉荒煤气中的焦油、萘、硫化氢、苯等物质,并将焦炉煤气进行冷却输送;11.操作加氢精制设备,进行焦油及含苯类混合物的加氢反应、萃取及蒸馏操作;12.维护保养设备,处理故障,填写生产记录。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